企業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今天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在改革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服務、支持、激勵等機制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取得了積極成效。同時,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破”得不夠、“立”得也不夠,既有中國特色又有國際競爭比較優勢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還沒真正建立。要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多年困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第一,向用人主體授權。人才怎樣用好,用人單位最有發言權。當務之急是要根據需要和實際向用人主體充分授權,真授、授到位。行政部門應該下放的權力都要下放,用人單位可以自己決定的事情都應該由用人單位決定,發揮用人主體在人才培養、引進、使用中的積極作用。用人主體要發揮主觀能動性,增強服務意識和保障能力,建立有效的自我約束和外部監督機制,確保下放的權限接得住、用得好。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用不好授權、履責不到位的要問責。
第二,積極為人才松綁。長期以來,一些部門和單位習慣把人才管住,許多政策措施還是著眼于管,而在服務、支持、激勵等方面措施不多、方法不靈。要遵循人才成長規律和科研規律,進一步破除“官本位”、行政化的傳統思維,不能簡單套用行政管理的辦法對待科研工作,不能像管行政干部那樣管科研人才。要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做到人才為本、信任人才、尊重人才、善待人才、包容人才。要賦予科學家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更大經費支配權、更大資源調度權,放手讓他們把才華和能量充分釋放出來。同時,要建立健全責任制和“軍令狀”制度,確保科研項目取得成效。要深化科研經費管理改革,落實讓經費為人的創造性活動服務的理念。要改革科研項目管理,優化整合人才計劃,讓人才靜心做學問、搞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第三,完善人才評價體系。我國人才發展體制機制一個突出問題是人才評價體系不合理,“四唯”現象仍然嚴重,人才“帽子”滿天飛,滋長急功近利、浮躁浮夸等不良風氣。要加快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基礎前沿研究突出原創導向,社會公益性研究突出需求導向,應用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評價突出市場導向,形成并實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潛心研究和創新的評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