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目標審核什么?
績效目標審核主要包括:預期產出,是指預算資金在一定期限內預期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情況;預期效果,是指上述產出可能對經濟、社會、環境等帶來的影響情況,以及服務對象或項目受益人對該項產出和影響的滿意程度等。
績效目標審核的內容
1、完整性審核。績效目標的內容是否完整,績效目標是否明確、清晰。
2、相關性審核。績效目標的設定與部門職能、事業發展規劃是否相關,是否對申報的績效目標設定了相關聯的績效指標,績效指標是否細化、量化。
3、適當性審核。資金規模與績效目標之間是否匹配,在既定資金規模下,績效目標是否過高或過低;或者要完成既定績效目標,資金規模是否過大或過小。
4、可行性審核。績效目標是否經過充分論證和合理測算;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切實可行,并能確保績效目標如期實現。綜合考慮成本效益,是否有必要安排財政資金。
績效目標審核的五個常見問題
1、績效目標及績效指標填報不完整績效目標層面,一是部分項目未設置績效目標,績效目標缺失;二是部分項目績效目標未能全面體現項目主要內容及目的,需要進一步明確。績效指標層面,一是部分項目僅設置了指標內容,但未填報指標對應的指標值;部分項目績效指標未體現項目核心產出和效益,完整性需進一步提升, 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設置績效指標,不需要涵蓋所有指標類型
2、績效指標與項目內容不相關部分項目績效指標內容與項目內容相關性有待提升;
3、項目預算、績效指標所屬類別不一致一是部分項目信息中的預算金額與績效目標申報表中的金額不一致;二是部分三級績效指標對應的二級指標或一級指標類別不準確。
4、績效指標值不易衡量或設置偏低,指標值合理性有待提升:一是部分項目績效指標值設置偏低;二是部分項目績效指標值不易衡量。
5、三級指標內容與對應的指標值填寫方式不規范一是部分項目將三級指標及其指標值一起填報在“三級指標”列,應將二者分開填寫,三級指標內容填寫在“三級指標”列,對應的指標值填寫在“指標值”列;二是三級指標內容不夠簡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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