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混改要注意什么問題?
一、員工持股方案。
國企混改的做法之一是實行職工持股。2016年8月17日,國資委下發相關文件明確,原則上職工持股總額不高于公司總股本的30%,員工個人持股比例不高于總股本的1%。員工持股的目的是讓國有企業的職工分享利潤。出發點是好的,但我們要注意的是,混改把股權分散給了員工,員工的股權又再度集中到某些人手里,這樣會讓混改實質變成私有化的過程。過去,俄羅斯的國有企業改革也曾出現過類似的情況,導致了一輪大規模的國有企業私有化,并產生了一批特殊的“新俄羅斯人”。中國的情況與此不同,但我們應該注意類似的可能性。
同時,員工持股是為了讓員工分享利益,但前提是企業要盈利、賺錢、要增長。然而,國有企業并不能保證在市場運作中獲利。如果員工支付成本并持有股份,但國有企業經營不善,那就要小心了。小心混改之后,國有企業連續幾年虧損,結果員工也會損失錢,沒有受益。在這種情況下,實際上沒有受益人,這將使國有企業混合改革失去支持。
二、外資和外商如何介入。
外資參與國企改革的總體思路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中國很多行業是有限制的。在未來,外國投資的參與程度以及能否取得突破也應謹慎嘗試。如果在外資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改革的過程中出現問題,將會對外資、國有企業和對外開放產生負面影響。
三、小心現在的“國有企業家”成為了真老板。
國企經營中的一個大問題是所有權虛置、所有者缺失,再加上國企管理帶有濃厚的政府色彩,結果往往國企權力高度集中到一把手,決策變成了一言堂,變成了一把手說了算。許多國有企業腐敗,并犯下重大投資錯誤。國企混亂應該小心為這些“國有企業家”提供機會,讓他們成為比私營企業家更私人化,甚至是家庭式的企業主。結果,國有資產被吞并,導致新的不公。
四、國有企業通過所謂改革成為債務黑洞。
國企混改不僅有產權的變化,資產的重組,往往還伴隨著債務重組。但要小心的是,不能因為國企混改就把原來的負債通過各種騰挪給改沒了,全民所有的國企抹掉債務,實際是將債務轉嫁給社會了。
五、國有企業今后的經營和資本,尤其是資本投入。
出讓股權的一個目的就是吸引新的資本加入,如果通過混改分享了股權,卻沒有帶來大量實際的資本投入,沒有增量資本進入,在融資上還是過去的老套路,通過國企身份,借著項目來弄銀行信貸,甚至是借著混改后的國企反過來從財政弄錢、從政府要補貼,那這樣的改革意義就有很大疑問了,應該小心這種情況出現。
六、國企的監管問題。
過去的國企監管主要就是面對國企的領導,都是組織(黨和政府)里面的人,通過文件和會議就管用,尤其是“中管干部”,黨的指示就管用。但今后混改之后,引入了市場機制和規范化的公司治理,混改后的國企會不會面對更復雜的監管局面,甚至不可收拾?這種可能性值得注意。
七、民營企業的地位和作用。
國企混改的一個重要目標是吸引民營資本加入進來,實際上,此次民航、電信國企的混改,就有部分實力民營企業愿意參與。不過,受慣了中國的政策變動和政府折騰的民營企業,對國企混改也抱著小心謹慎的態度,一方面它們希望響應政策號召,另一方面又擔心進入之后,作為小股東說了不算,而且投資利益得不到保證。這種情況下,要小心民營企業除了“友情贊助”之外,并不愿意真正與國企走一條路,最后社會資本還是加入不進來,推進不下去。這只是考驗民企,更是考驗政府、國企以及中國的法治環境。
八、國企之間的資產結構陷阱。
嚴格說來,混改并不是最新的發明,多年以來。國企之間的合縱連橫、分分合合的例子不少。都是國有企業,同聲相應、同氣相求的情況還是有的,如果這種情況在混改中出現,最后弄成哥們之間的交易,還是由國企內部人說了算,那就是失敗的混改。國企混改的根本目的還是通過換股權、換資本、換治理來給國企換機制、換管理,最終增強市場競爭的實力。如果混改變成了混在一起玩國企,那就成了完全的表面文章,并且空耗了大量的社會資本。
九、國企借著混改,越搞越大,尾大不掉。
國企混改并不是疊羅漢,大家捆在一起增加份量。如果在混改中,有用的沒用的都整在一起,結果都變成了企業巨無霸,都是“大而不能倒”,那么社會資本根本支撐不了,這也會成為失敗的國企混改。
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經成為政策面上大力推動的事實,作為獨立智庫的安邦咨詢建議,國企在混改試點中要注意上述十個“小心”,在改革實踐中提前規避相關的問題,做好相關的實施設計,預防執行不到位產生的潛在風險。如果能夠在國企混改中避免上述各方面的問題出現,那將是比較成功的混改試點。如果在混改中問題叢生,而且很多問題還是由體制機制造成的,那恐怕就要考慮改弦更張,將國企改革的主要思路轉向以共同基金來改造國企了。
國企混改還需要關注以下這些問題:
1、部分企業混改主動性不強
有些企業被列入國家或省的混改試點名單,不是主動上報的,而是被主管單位欽定的。甚至個別主管部門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混改任務,在沒有進行充分調研的情況下,就把某家企業列入試點名單。這就造成部分試點企業對混改缺乏主動性,遇到難題就擱置不前。
2、部分試點企業所處行業不景氣
一些列入混改試點的企業處于完全競爭領域,行業產能嚴重過剩;甚至個別企業是夕陽產業,戰略投資者缺乏信心。例如,某企業,主營業務是現金押運,但由于網上支付的快速發展,許多銀行改進取款機等大環境的影響,現金押運需求斷崖式下降。該企業在混改中,已談好的戰略投資者由于信心不足,最后沒去摘牌,致使混改工作延期。
3、凝聚員工共識難度增加
如今人們的思想越來越多元化,由于所受教育、家庭經濟條件、在企業所處的崗位不同等,人們需求也千差萬別,所以想要凝聚員工共識尤其艱難。例如,某企業進行混改,有員工提出,他們原來是事業編制,之前集團改革被改成企業編制,這次混改希望把他們按事業編退養;還有員工已經停薪留職10多年了,也提出要按這次混改新政策離職退養等等。
4、資產歷史遺留問題解決難
一些國有企業歷史悠久,區域較大,資產涉及歷史遺留問題較多,難以解決。據筆者所悉,某一試點國有企業各地房產共有100萬平方米,其中涉及10多萬平方的房產或缺房產證,或缺土地證,甚至兩證都缺。還有幾處房產,兩證齊全,但被80多歲的大爺大媽占據幾十年。缺證的原因也千奇百怪,如某處5000多平方米的房產,因建筑施工方與企業有矛盾,銷毀了施工資料,造成無法竣工驗收,近10年無法辦理房產證。由于權證不齊全,就無法清算,做不到產權清晰。
5、個別政策混改中落實難
《關于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國資發改革[2016]133號)提出:
? 持股員工因辭職、調離、退休、死亡或被解雇等原因離開本公司的,應在12個月內將所持股份進行內部轉讓。
? 轉讓給國有股東的,轉讓價格不得高于上一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
? 試點企業、國有股東不得向員工無償贈與股份,不得向持股員工提供墊資、擔保、借貸等財務資助。持股員工不得接受與試點企業有生產經營業務往來的其他企業的借款或融資幫助。
但在實際執行中,許多國有企業,尤其是國家和省屬國有企業的高管許多已經50多歲,而且根據組織需要還經常有調整。如果他們因退休、調離等原因離開該公司,應在12個月內將所持股份進行內部轉讓,并且轉讓不得高于上一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如此一來,他們持股積極性會降低,不能實現長期激勵的目的。
6、審批方案對企業未來發展定位吸引力較低
政府部門審批的一些混改方案,對試點企業未來發展缺乏科學規劃和定位,吸引力較低。有些混改,關注的焦點更多放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如國有要控股、各方持股比例多少、董事會成員中各方的人數等,而對混改后企業主業發展前景如何,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什么等缺乏科學研判和規劃。
7、引入合適戰略投資者難度增大
有實力的投資者的數量總是有限的。隨著混合改革企業數量的增加,引進合適的戰略家變得更加困難。對于一個企業的長期發展來說,合適的戰略投資者可以在產業發展中得到支持,注重長期的合作,具有較強的資金實力,能實現各種協同效應。但現在市場上的許多戰略投資者都是想賺大錢的財務投資者。一些企業表示,在多年與民營企業的合作中,很難找到“志同道合”的戰略投資者。
8、部分政府部門干部有“紅眼病”現象
近幾年資本市場給大家形成了一種財富路徑印象。企業進行混合制改革,推進IPO上市,員工收入增加。而現在公務員收入與一些國有企業干部收入還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有些政府部門干部心理失衡,妒忌試點企業提出的混改方案會使國企員工“暴富”,對混改難點問題的解決推諉扯皮,對混改可能帶來的社會穩定因素夸大其辭。
9、國企混改缺乏科學的評價標準
國企混改的要求是完善治理、加強激勵、突出主業、提高效率。然而,在國企混改的實踐中,并沒有具體的標準來判斷是否滿足上述要求。
10、對國企混改缺乏監督
在全國范圍內,公布了一大批混合改革名單。然而,公告發布后,監管和問責略顯滯后。因此,一些試點企業混改久拖不下,甚至在兩年多的時間里沒有取得任何進展,導致企業的員工坐等混改混日子的現象。甚至有的國有企業弄虛作假,換湯不換藥。
以上就是國企混改需要注意的問題的相關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