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結構的主要機制是什么?讓我們看看!
一家成功的企業離不開對企業內部的治理,很多企業之所以不能在這個瞬息萬變的市場中生存下來,是因為企業內部治理不好,導致禍起蕭墻。
企業治理結構的主要機制有哪些?
(1)激勵機制
激勵機制是維持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間委托-代理關系的動力。激勵機制本質上是委托人如何設計有效的激勵制度,使代理人自覺采取適當的行為,使委托人的效用最大化。
激勵機制包括:報酬激勵機制、剩余索賠權和剩余控制權激勵機制、聲譽激勵機制。
報酬激勵機制是給經營者最基本的激勵機制,包括固定工資、獎金、股票期權等。剩余索取權激勵機制是給運營商分享企業剩余收入的激勵機制。剩余控制權的共享也是激勵運營商的有效機制。剩余控制權不僅表現為剩余決策權,還表現為運營商擁有的職位特權,如豪華辦公室、高檔汽車等。口碑激勵是指為運營商提供更高的社會地位和獲得社會贊譽和同行好評的機會。目前公司高層運營商個人工資相當豐厚,貨幣獎勵和邊際效用降低,他們更關心口碑激勵的效用。
(2)監督機制
監督機制是公司所有者對經營者的經營決策行為和結果進行有效審查和控制的制度設計。公司管理的監督機制包括內部監督機制和外部監督機制。其中內部監督機制是指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監督機制,外部監督機制是指媒體、中介機構等監督機制。公司管理的內部監督機制是根據公司內部權力機構的分立和平衡原理設計的。
(3)外部接管機制
如果公司經理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如果公司經營業績差,股價下跌,可能會被其他公司(或利益相關方)收購,導致控制權容易,這就是外部接管機制。
外部接管機制對管理層有很大的潛在約束力。外部接管機制對公司管理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方面,由于資本市場的激烈競爭,任何公司如果經營不善,都有被收購的危險,公司經理有下崗的職業風險。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公司經理會更好地維護大多數股東的利益。
另一方面,外部接管機制的啟動可以通過更換不稱職的經理和重組被收購的公司來改善。外部接管機制的存在將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經理的行為目標,使其不與公司價值最大化目標明顯偏離。這種管理機制被認為是保護股東利益和管理行為的有效公司管理機制,但這種機制的實際應用需要相對完善的法律體系的支持。
(4)代理競爭機制
事實上,現代公司存在著股東與董事會、董事會與經理之間的雙重委托-代理關系。代理爭奪權發生在第一重委托-代理之間,股東大會將決定誰獲得第一重代理資格,即代理。獲得代理權意味著控制董事會,從而掌握公司經營者的雇傭權。因為小股東的實力有限,代理爭奪權一般在持有一定數量的股份和有一定影響力的大股東之間進行。在代理爭奪權的過程中,參與爭奪權的各方必須提出有利于中小股東利益的政策,以便廣大中小股東的監督約束權能夠通過代理競爭機制深入上市公司內部,在一定程度上迫使管理者采取有利于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經營政策和投資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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