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混改如何引入戰略投資者?接下來一起看看吧!!!
企業改制引入投資者時,原則上應引入戰略投資者,也可引入財務投資者。提倡引入多個投資者,以優化股權結構和法人治理。在尋找、選擇戰略投資者過程中,可以借助中介機構的專業力量。企業要和意向性戰略投資者就改制方式、如何定價、股權設置、職工安置、歷史遺留問題等進行協商。
國有企業引入戰略投資者需重點解決如下問題:引進戰略投資者之前如何進行既有信度又有效度的企業估值;如何選擇戰略投資者;如何確定戰略投資者持股比例。
1引入戰略投資者之前的企業估值
估值是國企混改的必要步驟也是引入戰略投資者的基礎。對內可以幫助國企厘清自身發展現狀和資產規模;對外是國企確定股價、股比、設計方案的基石。估值過高影響戰略投資者進入的積極性,估值過低容易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根據政策要求,國有企業需要引入第三方資產評估公司進行企業估值,既要攜手合作,避免造成測算偏差或時間偏差,又要保持距離,保證估值公允。此外,估值方案需要上級部門的層層審批通過后方可生效。針對國有企業估值,建議如下:
(1)參照政策要求,嚴格執行審批流程。國務院國資委2005年12號文《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中針對國有企業資產評估行為、核案與準備、監督檢查都做出了詳細說明,國有企業應該嚴格執行。
(2)盡早引入專業估值公司。建議將估值公司入場環節從方案完成后提前到方案設計階段。
(3)合理選擇估值模型。目前主要有三種估值方法應用在國有企業估值中,分別是成本法、收益法、市場法,國有企業可以綜合運用三種測算方法構建模型,提高估值精準度。
2引入戰略投資者的標準和條件
引入的戰略投資者要依法誠信經營,要具有良好的市場聲譽;要具有產業鏈或價值鏈關聯性,能與企業形成協同效應;要契合企業發展需要,能在資源、技術、管理、市場等方面幫助企業突破發展瓶頸,形成發展機遇;要兼顧其他因素,如企業文化理念相近,認同企業發展戰略,行業地位優勢明顯等。
此外在引入戰略投資者之前上級單位往往會根據地區發展要求出臺政策文件規定目標企業引入戰略投資者的大致范圍和數量,目標企業需要在充分理解上級要求的情況下進行篩選,一方面可以縮小范圍、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可以減小方案審批不通過的風險。
3確定戰略投資者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意味著股東對企業的控制權。戰略投資者持股比例過大易產生國有資本喪失對企業控制的風險,尤其對于關系到國計民生等重大領域的國企是十分危險的;持股比例過小不利于激發戰略投資者參與改革的積極性。確定合適的戰略投資者持股比例,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1)企業資金量需求。根據第三方資產評估公司估值和公開競價后,出讓多少股份滿足公司的需要。
(2)政策要求。相關政策對不同分類的國有企業持股比例有明確要求:商業一類國有企業可相對控股或參股;商業二類國有企業中國有資本需保持控股地位;公益類國有企業可以采取國有獨資形式經營,具備條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資主體多元化。此外國家發改委2016年133號文關于印發《關于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的通知中提到“國有控股企業員工持股的比例最高不超過30%”。
(3)企業自身需求。根據國有企業自身發展需求,未來管到什么程度,具體參考《公司法》中關于持股比例與權利的規定。
》》更多關于國企改革咨詢問題,歡迎致電尚瑞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