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如何確定績效考核指標形式?接下來一起看看吧!!!
如何確定指標形式?
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包括定量結果指標、定性結果指標、過程指標以及非權重指標,非權重指標又分為否決指標、獎勵指標、獎懲指標。
1)、定量指標
對于反映工作結果的結果指標,若這個指標可以明確定義并能精確衡量,可以確定出數量化績效目標,績效數據信息準確并且獲得成本有限,就采用定量指標。
對于定量指標來說,除了確定績效目標外,設計考核評價標準也是非常關鍵的,要充分考慮指標性質特點、績效目標數值以及實際可能數值的波動范圍,使績效考核分值分布基本合理,并盡可能實現在各種條件下都能使績效考核結果是相對公平公正的,以便實現對員工的激勵作用。
2)、定性指標
對于反映工作結果的結果指標,如果這個指標可以明確定義,但精確衡量成本過高、績效目標難以數量確定,就采用定性指標。
對于定性指標,同樣要詳細設計加分、減分評價標準,以保證各種極端情況下不同考核指標都會有效度。
3)、過程指標
對于某些關鍵業績指標,如果工作結果很難衡量或者績效考核相關的數據信息獲取非常困難,就可以采取過程指標形式,通過分析高績效行為特征,用定性描述方式確定評價標準。
要對企業管理現狀進行詳細研究分析,評價標準能反映標桿企業行為特征的同時,更要符合企業發展現狀,使被考核者經過努力有達到的可能,同時對被考核者的工作有指導意義。
4)、非權重指標
對于非常規工作或者對戰略導向意義不大的常規工作的結果指標,若事件發生對組織影響重大,可以考慮采用非權重指標形式,然后再根據工作結果對組織目標實現的正向或負面影響,設計否決指標、獎勵指標和獎懲指標。
對于否決指標,要詳細研究不同結果對組織危害的程度,同時分別給予“扣分”、“當期考核待改進”、“當期考核不合格”、“本期及余下期間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處理;對于獎勵指標和獎懲指標,要詳細研究加分或減分幅度,這種加分或減分往往意味著任職者當期考核排在前列或末尾,也意味著績效考核等級為優秀或不合格。
設計評價標準應該注意的問題
1)、同一指標評價標準應能做到有效區分
2)、不同指標評價標準區分度應保持一致
對于不同部門以及同一部門內部不同崗位的各個關鍵業績考核標準,要盡量保持一致,一方面不能出現有的考核指標標準過嚴,評價分數往往很低,而有的評價標準過于寬松,導致評價分數往往很高的情況;另一方面也不能出現有的指標得分差距過大,而有的指標得分差距過小的情況,這樣都將使區分度出現問題,導致權重失真。
如何確定績效考核者和信息提供者
確定由誰負責進行考核,一般情況下可以采取自上而下法進行,考核者可以是直接上級、跨級上級、其他職能部門等。對于某些指標,績效考核者可以是一個人;對于某些指標,考核者可以是多個,每個占有一定的權重。
對于實行360度考核的企業,績效考核者是被考核者的上級、同級、下級和服務的客戶等,每個人占有同樣的權重,也可以占有不同的權重。
由誰負責提供績效考核數據信息是設計績效考核指標時需要慎重考慮的因素,如果績效考核信息不準確,績效考核就無法進行。保證績效考核數據的準確、公平公正性,是績效考核取得成效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