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三種途徑,接下來一起看看吧!!!
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一定要建立在分類改革的基礎上。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主要有以下三種途徑:
一是引入非國有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
二是鼓勵國有資本以多種方式入股非國有企業。
三是實行員工持股制度。每一種途徑適合不同的行業和類型的企業。如員工持股制度旨在建立激勵約束長效機制,適合人才資本和技術要素密集的科研院所和高新技術企業、科技服務型企業。因此,相關政府部門和企業要從實際出發,按照行業屬性、企業層級、業務特點來科學合理、有序穩妥地推進,不能全面開花、操之過急。
并非所有國有企業都適合混合所有制改革,并非所有國企都適合同一種改革方案,應依據國企所處具體行業和特點來選擇是否要進行混改,以及確定混改方案,做到一企一策、因時因地制宜。如果,涉及國家安全的少數國有企業,必須采取國有獨資的形式,沒有必要進行混改。而對于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運營公司而言,在母公司層面采取國有獨資的形式,在子公司層面采取混合所有制的形式,則更有利于增強國有資本的控制力,提高投資運營的效率。其他適合發展混合所有制的國有企業,也存在國有絕對控股、國有相對控股、國有參股等多種混合形式,到底應該采用何種形式,只能從實際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某些關系國計民生的特定行業,應慎重進行混改,如果推進混改的話也要以國有股份為主,吸引非公資本進入;而對于充分競爭的領域,則不一定非要國有資本控股,而應以引入市場化機制為主。總之,“宜控則控、宜參則參”,有所為、有所不為。
此外,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關鍵是以“混”促“改”。“混改”不是一“混”了之,關鍵是在“混”的基礎上和過程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科學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激發保護企業家精神。成功的國企混改不僅要保障國有資本所有者的合法權益,避免出現利益輸送和國有資產流失,也要保障參與混改的非國有資本所有者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還要保障包括管理人員在內的全體員工的權益并調動其積極性。為此,不僅要建立健全有關產權保護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還要加強黨的領導,處理好“新三會”“老三會”的關系,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國企在混改過程中需重新設計激勵相容機制,讓新的公司治理結構得以平衡不同的利益主體,通過利益平衡滿足不同主體的合理利益訴求,使企業價值創造最大化。因此,公司治理模式的優化也是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步驟。在混改和企業發展過程中,應考慮用長期的激勵機制調動企業管理人員和員工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