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經理人咨詢公司:建立職業經理人選聘機制
我國大型國有企業經歷了計劃經濟、改革開放、市場經濟和全球化等不同發展階段,內部管理問題日益突出,包括平均主義和大鍋飯現象、管理不規范、效率低、成本高、缺乏核心競爭力、市場化機制和意識不完善等,這導致企業發展逐漸放緩和許多危機,需要通過職業經理人進行內部變革推進企業發展。2016年,中共中央發布《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提出推進人才管理體制改革。從央企試點的效果來看,職業經理人是突破國有企業制度瓶頸,實現國有企業機制改革和創新發展的突破口。職業經理人在國有企業實施條件優越,能夠有效促進國有企業發展。
職業經理人改革是國有企業改革進入深水區的重要舉措,選拔與聘任是職業經理人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職業經理人咨詢公司認為,企業建立職業經理人的選人用人機制,應從職業經理人的來源、契約化管理、退出機制等方面著手。
職業經理人選拔途徑:
實施職業經理人制度,有必要將內部培養與外部介紹相結合,并暢通現有經營管理者與職業經理人之間的身份變更通道,董事會以市場為導向選擇和管理職業經理人,并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職業經理人的比例。職業經理人選拔的方法包括內部培養和外部引進。職業經理人的來源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現有的經營管理者轉換身份而來。
(2)系統內選聘,產生于其他國有背景的組織,比如政府部門和其他國有企業等等。
(3)通過廣泛的社會招聘進行選拔。
(4)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民營企業的經理將股份帶入企業,成為國有企業的職業經理人。
用市場化的用人標準選聘職業經理人
在評價標準上需要從關注“資歷”轉移到關注“人崗匹配”,所謂市場化的用人標準即需要根據所處行業、企業發展階段、業務模式等確定,是因企業而異的,而不是普適性的。職業經理人的評價標準包括職業素養(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職業作風、職業心理)、職業能力(管理能力、行業專業能力)、職業知識與技能、職業經歷與經驗、職業崗位適配度等方面。
職業經理人聘任的關鍵點
職業經理人應該實行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并明確責任、權利和義務。一旦被選為職業經理人,其勞動關系將立即回歸社會化管理,實現真正的“身份市場化”。企業政策應指出,應建立職業經理人“上下能力”的契約管理機制,并應強調職業經理人應根據績效考核結果來決定去留問題。
以制度化明確職業經理人的“出口”
主要是指職業經理人不能勝任目前的工作,需要終止聘用和勞動合同。在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的同時,企業也應該完善職業經理人的退出機制
1、徹底退出。一旦合同終止,它將完全脫離“體制內”的身份,與其他社會人才沒有什么不同。
2、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經理人,不因主觀原因造成的不良表現而被辭退,并可回流到單位。
3、不管職業經理人是否是由本單位產生的,一旦被解雇,關系可以保留,但身份卻轉變為普通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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