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激勵的行權方式是什么?接下來一起看看吧!
股權激勵的雙方都是公司和核心員工。公司的目的是留住核心員工。在一定時期內,如果員工按時完成公司的績效要求,將獲得額外的股權獎勵。如果員工持有股份,他們將成為公司的股東,并將公司視為自己的業務,調動員工的積極性,這也將有利于公司的發展。
股票激勵的行權方式有哪些?通用的行權方式如下:
(1)現金行權方式
這是最常見的行使方式。員工用現金支付行使價格,持有購買的股票。如果要確認稅務人員,員工需要一起繳納相關稅費。對于稅費和行使價格的管理,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規定。最常見的做法是要求員工將稅費和行使價格合并或分別以支票的形式支付給公司。這種方式要求員工有足夠的現金,行使后持有公司股票,員工將承擔降低股價的風險。其實這是理論上所期待的:一方面,員工支付行使價格,相當于投資公司股票,所以切身利益與公司發展聯系在一起:另一方面,作為公司的一員工,通過努力工作,員工可以為公司創造價值,從而增加自身利益,降低股價風險。
(2)股票互換行權
這是一種較為復雜的行權方式,它經擁有的公司股權作為支付手段,來購買期權股票。在這些因素中,交換率應根據當前股價和行權價格之間的關系來確定。這一行權方式多為高層管理人員所采用,原因有二:一是高層管理人員一般都有一定的公司股票,可以用來交換;二是股票數量一般較大,使用現金行權的可行性較低。
這種行使方式存在一個問題,就是員工作為支付籌碼返還的股票應該如何處理。公司可以將收回的股票憑證交給轉讓代理人取消,也可以轉換成庫存股,以備日后使用。但無論如何,公司在外流通的總股票數量都會減少。因此,一些公司在股票交換行使條款后添加了復制條款。所謂復制條款,就是當員工以股票交換的方式行使權利時,公司會根據返還的股票數量給員工新的股票期權,從而保持在外流通的總股票數不變。
(3)經紀人當日出售
這也是一種比較常見的行權方式,是指員工在行權后立即出售股票,從而兌現資本收益。從理理論上來講,經紀人當日出售的程序應當是:員工首先支付行權價格購入期權股票,然后立即對證券經紀人發出指示,要求其售出全部或部分期權股票,并獲得資本收益。但在實際操作中,這兩步是合二為一的,即員工對經紀人發出指令以當日出售方式行權,經紀人會用出售期權股票所得的收入支付行權價格和應繳稅費,剩余的凈收益還給員工。
在這個過程中,經紀人發揮了融資和融券的作用。如果是先行權再銷售的話,經紀人會提供融資服務,相反,如果是先銷售后行權的話,經紀人會提供融券服務。實際上,激勵I計劃允許員工以經紀人當天的銷售方式行使權利,公司會事先選擇幾家經紀人公司,簽署委托協議,將一定的公司股票存入經紀人指定的賬戶,使經紀人能夠向員工融資。
(4)本票或貸款行行權
這是公司幫助員工融入通行權所需資金的方法。公司允許員工使用本票或向銀行借款等集行權所需資金資金。貸款金額不僅包括行權價格,還包括相關稅費。在設計付款權利時,公司應注意貸款利息的規定。一般來說,付款利息不能太低,否則會被視為對員工的額外折扣。利息的確定可以參考外部基準貸款利率,也可以參考公司在其他方面向員工提供的付款利息水平。
(5)激勵對象未達到行權條件或未及時行權的處理辦法
一般來說,如果激勵對象或公司業績不符合行權條件,則當期股權激勵目標不得行權,該部分股權激勵目標由公司注銷或按原授權價格回購。如果激勵對象符合行權條件,公司業績達到行權條件,但激勵x對象未在行權期內完全行權,則未行權部分的股權激勵目標應由公司注銷或按原授權價格回購。
以上是關于股權激勵的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
》》更多股權激勵方案咨詢問題,歡迎致電尚瑞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