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如何在公司治理監管體系下高效履行職責?接下來我們來看看!
對于今后如何全面提高董事會的履職能力和效果,建議從以下五個方面入手:
(1)全面梳理履職義務,建立科學、合理、有效的履職清單,確保履職工作無死角、不越位、不缺位;
(2)根據履職清單,制定明確、詳細、可行的履職計劃,實現履職常態化,整合和利用會議決策、第三方機構支持等內外部資源,不斷提高履職專業性;
(3)建立完善的董事會信息溝通機制和獨立的監督評價體系,提高董事會獨立履行職責和決策的能力;
(4)建立獨立、全面的董事履職行為評價體系,由監事會或獨立第三方對董事履職行為進行質量和效率評價,不斷優化和提高董事履職效率;
(5)通過專業培訓、調查和績效評估,加強董事會專業能力建設和時間投入,引導董事將時間分配到戰略討論、風險管理、公司轉型、價值創造等核心重點任務中,提升主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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