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制度改革都是針對國有企業的。國企三項制度改革,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勞動用工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勞動、人事、分配制度是企業管理機制中最根本的制度。企業深化三項制度改革,就是要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充分調動調動各類員工積極性的企業用工和分配制度,形成企業管理人員能上能下、職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機制。
一、推進三項制度改革的建議思路
1. 遵循三個原則,做好“三定”工作。
遵循精簡、高效的原則,優化組織結構。
遵循對事負責原則,優化崗位設置。
遵循一流的對標原則,倒逼目標定員。
2、著眼“三個破解”,建立“三能”機制。
要解決干部能上能下的問題,就要保證選人正確,嚴格考核,下得去。
為了解決員工能進不能出的問題,推進員工崗位能上能下、員工企業間能進能出、員工市場化能進能出。
解決收入能增不能減的問題,強化利益導向,促進簡政放權,體現價值創造。
3、把握“四個結合”,增強改革統籌。
把三項制度改革與企業整體改革結合起來。要高度重視三項制度改革,著力建立“三能”機制,確保綜合改革試點取得實效。
把三項制度改革與人才強企工程結合起來。凝聚、激勵、培養、培養人才,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一流干部人才隊伍。
將三項制度改革與績效考核相結合。建立健全以崗位管理為基礎,以價值創造為導向,適應企業和崗位特點的績效考核體系,加強考核結果的運用,形成閉環機制,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指揮棒作用。
將三次制度改革與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結合起來。通過這三次制度改革,可以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體制,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優化管理流程,鞏固管理基礎,提高管理水平。
二、三項制度改革的意義
深化三項制度改革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建立市場化經營機制的迫切需要,這對當前國有企業尤為重要和迫切。改革開放以來,國有企業一直在探索三項制度改革,但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前,體制改革還沒有到位,市場化的內部機制還沒有建立起來。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了國有企業改革的目標,對三項制度改革賦予了新的內涵,提出新的要求,更加凸現當前深化改革的重大意義。在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的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綱領性文件《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22號文)中,明確提出內部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市場化機制要更加完善的改革目標,同時也明確了改革具體措施。通過推進三項制度改革釋放制度動能和機制活力,充分調動企業干部職工的積極性,激發創造力,提高企業的效率和效益,增強企業的生命力和市場競爭力。
以上就是關于推進三項制度改革的建議思路及意義相關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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