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雙百行動?
2018年3月國資委發布《關于開展“國企改革雙百行動”企業遴選工作的通知》,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選取百家中央企業子企業和百家地方國有骨干企業(以下簡稱“雙百企業”),在2018年至2020年期間深入推進綜合性改革,全面深化國企改革的重要行動。
二、國企改革雙百行動的標準
“雙百企業”遴選標準有三條。一是有較強代表性。推薦企業主營業務突出,資產具有一定規模,在行業發展中具有較強影響力,原則上應當是利潤中心,而非成本費用中心。二是有較大發展潛力。推薦企業可以是深化改革與經營發展形勢較好的核心骨干企業,可以是面臨激烈競爭、亟須通過改革提高效率、提升核心競爭力的企業,也可以是暫時處于困難階段,但有計劃、有信心通過改革實現脫困發展的企業。三是有較強改革意愿。推薦企業主要負責人及業務部門能充分理解掌握國企改革精神,能敢為人先、勇于探索、攻堅克難,能在改革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率先取得突破。
三、國企改革雙百行動的特點
納入國企改革“雙百行動”名單的企業有三個特點。一是上市公司,試點內容主要集中在混改、員工持股等。二是此前做得較好的試點企業,比如“十項改革試點”等企業也進入雙百行動名單。從此前的單項試點轉向“一企一策”制定綜合改革試點。三是經營困難企業。這類企業的試點主要集在如何擺脫困境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四、國企改革雙百行動的的基本原則
(1)堅持問題導向,彌補不足。要認清和抓住雙百企業的短板和弱項,從問題出發,準確、持續地發力,通過打破改革的思想障礙和體制障礙,切實解決改革的重點和難點問題,確保改革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2)堅持探索創新,綜合施策。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鼓勵雙百企業大膽探索改革創新思路和方法,全面落實雙百企業國有企業改革的有關政策要求,大力推廣各項改革試點的經驗和成果。
(3))要依法合規,一企一策。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章程,充分考慮不同企業的實際情況的功能,行業特點、發展階段、和競爭水平,并制定和實施個性化、差異化、多樣化的綜合性改革方案。
(4)堅持全過程指導,爭取實效。加強從制定完善方案到組織實施方案全過程的指導,建立信息化工作平臺,及時發現并推動解決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形成政策-實踐-政策的良性循環。
五、國企改革雙百行動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