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管控、集團戰略以及集團治理三者的區別是什么?下面就分別來聊聊什么是集團管控、集團戰略、集團治理。
什么是集團管控
集團管控,是指大型企業的總部或高層管理人員對下屬企業或部門實施的管控和資源協調分配等。集團管控模式是指導集團總部管控分子公司實際運作,也是集團管控運作體系(即集團管控流程制度、集團組織架構、集團人力資源與企業文化)設計與運行的指導思想。
集團控制的內容包括集團管控模式、管控準則與邊界、組織架構與權責;管控流程制度與組織架構則是根據管控模式的大原則,繼續細化治理、集團管控子功能與集團組織架構的運作,因為治理模式、戰略、財務、資本運營、研發、供應鏈、審計、信息、風險管理等管控子功能最終運作是表現為流程運作的。
如果說管控模式的設計是為了解決基本控制準則和運行機制的問題,那么管控流程制度和組織就解決了如何細化操作的問題;集團人力資源和企業文化是是從管控流程制度體系中分離出來的獨立控制模塊,和平衡計分卡的四個維度一樣,人力資源和企業文化的支持和影響其他管控流程制度體系的運作。
集團管控模式的設計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集團管控模式的影響因素分析;
2、總部的價值創造以及組織職能定位分析;
3、治理模型設計,即母子治理設計的基本原則和指導思想;
4、管控準則和邊界劃分,即戰略管控、財務管控、品牌管控等管控子功能運行原則。
什么是集團戰略
集團戰略是基于集團發展的規律,在充分挖掘集團內所涉及的各個產業板塊的本質和規律的基礎之上,為了使子公司追求最大的集團效應(規模效應,范圍效應,速度效應等等),制定一系列系統的計劃框架。在任何一個集團中,都是先有集團戰略,然后是子公司戰略,而不是相反。甚至可以絕對地說,子公司沒有權利獨立制定自己的戰略,它必須是集團戰略的分解者。
集團戰略規劃與單一企業戰略規劃的最大區別在于,集團戰略規劃涉及多產業、跨區域、國際化和協同管理,這決定了集團戰略規劃的層次和復雜性。總體而言,集團戰略規劃主要包括:
什么是集團治理
集團治理是指一組聯系和規范企業集團所有者、董事會、經營者、員工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權利、責任和利益的制度安排。集團治理是企業集團成員企業之間的分配機制設計,以協調企業之間的關系,從而更好地實現企業之間的交易。它是在單一企業治理的基礎上形成的,旨在協調企業之間的關系,更好地實現企業間交易的制度安排。
集團治理的邊界已經超越了法人的邊界。母公司的意志不僅體現在子公司的行為上,而且影響到關聯公司。它是不同治理主體之間的權利和責任的配置。
集團治理并不局限于公司治理,除了解決集團公司股東會、董事會和經營層之間的關系問題,也涉及集團公司和子公司之間的關系,也就是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間的關系。
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存在著控制和從屬的法律關系,這不僅體現在母公司對子公司及其董事會的戰略層面的指揮權上,也體現在日常經營中。當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權和現金流量權不對稱時,也會對母公司的行為產生影響。
母子公司之間存在兩種控制關系:間接控制和直接控制。
在間接控制關系中,母公司主要通過子公司的董事會來控制子公司的經營活動,而母公司的控制權僅體現在董事會層面。母公司通過取得董事會的人數優勢或投票優勢獲得控制權;通過董事會控制子公司的主要經營活動,聘任總經理和重要管理人員;子公司董事會中母公司董事均為非執行董事。
間接機制更適合實施多元化戰略的綜合性企業集團。
直接控制關系,直接控制子公司的母公司演習,這意味著董事會的子公司從母公司所有執行董事和董事會的母公司直接提名子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母公司的職能部門對子公司的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控制和管理;母公司全面控制子公司的財務、人員和業務活動;子公司的主要產品和經營方向由母公司決定,子公司的經營決策由母公司決定。
直接機制更適合于產業性集團或實行集中化經營的集團。
除了上述兩個關系,母公司也可以讓子公司的管理人員參與子公司,成為股東的子公司,子公司的管理人員可以進入決策機構股東和董事會的子公司。這樣,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管理層在經營決策和子公司的總體目標方面進行聯合研究和決策;子公司的董事會為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管理層進行協商和共同決策提供了有效的機制。這種模式在高新技術企業集團中較為普遍。
從以上不難看出,集團戰略、集團治理和集團管控是集團化企業經營中的三個不同層次的概念。集團戰略是引導企業發展的指導思想,貫穿于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集團治理不同于公司治理,是對各母子公司的權、責、利的配置,超越了法人界限;集團管控更側重于對子公司的管理以及控制。正確認識集團管控、集團戰略和集團治理三者之間的關系,對企業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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